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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過去‧酒廠簡介】
【現在‧酒廠現況】
【未來‧未來展望】
【其他創意文化園區】

【開放時間】
週二至週日:10:00 - 20:00
週五、週六:10:00 - 21:30
公休日:週一公休

【園區地址】
97044 花蓮市中華路144號

【聯絡電話】
03-8327105

【傳真電話】
03-8324608

- 花蓮酒廠的故事
改朝換代、戰爭與遷廠
花蓮酒廠最早是在1913年時,「宜蘭振拓株式會社」於花蓮港廳花蓮港街租得土地1520坪,並成立「花蓮港工場」(今花蓮酒廠舊址),以製造紅酒、米酒為主,1922年7月1日,台灣總督府發布「台灣酒專賣令」,酒類製造販售均由官方經營。旋即徵收民間12家規模較大的酒工場作為日後生產的地點,並租用9家民間工場以避免先期生產量的不足。「宜蘭振拓株式會社花蓮港工場」就在此時被徵收,並設置花蓮港支局,但因花蓮港工場並無糖蜜酒的生產設備,糖蜜酒又在民間需求頗大,專賣局便另外租用花蓮港壽工場(1923年廢除),以負責初期生產糖蜜酒。
由於花蓮港酒工場的條件大多符合專賣局所需,因位處偏遠花東地區,日治時期台灣東西向交通並不便捷,東台灣的酒工場日後可就近供應鄰近地區民生所需用酒,工場位置優越,對外交通的便利性,使產品輸送快速,原料也不虞匱乏,酒廠動力來源所需的燃煤就近由火車站轉運至場區內,「花蓮港工場」十分具有優勢。
徵收完成後,專賣局以花蓮酒工廠為中心開始規劃日後的擴建計劃,1925年花蓮港廳發布「花蓮港街市區計劃改正案」,幾乎是為酒廠量身打造,正式確定酒廠範圍並且廢除基地內的計畫道路,使基地更為完整,並趨近於現今的規模。酒廠收購「花蓮港工場」之後,即開始一連串的建設工程,除了軟、硬體的擴建之外,並於1924年在廠內舖設台車用鐵軌以增加原料、貨物搬運的便利性。
專賣局當初成立花蓮港支局時,是菸酒並營。只是煙廠是在吉安鄉,廠內主要業務是煙草栽種技術輔導,收購青煙複燻,做為紙煙原料,一直到1947年菸酒分立,才結束製煙業務。
1944年,二次大戰末期,盟軍大肆空襲台灣本島,花蓮酒廠雖早有防範,但因駐紮在明義國小的日本兵,轟炸之時在酒廠屋頂以步槍攻擊飛機,暴露行蹤,因此被盟軍當作目標攻擊,所以酒廠仍不免遭受波及,且於此次戰火中,廠房有三分之二遭受嚴重損害。1945年台灣光復後,由陳儀所率領的新政府承襲日治時期專賣舊制,並改組「臺灣總督府專賣局」成立「台灣省專賣局」,所有制度沿襲日治時期規模。
1957年,酒廠再度改稱為「台灣省菸酒公賣局花蓮酒廠」。1960年後,台灣人民經濟能力大幅提高,酒的供需常處於失衡狀態,原先的廠區已經飽和,污水排放問題日益嚴重,公賣局於1983年開始作遷廠的準備,消息傳出後,陸續有多個鄉鎮有意爭取酒廠的設置,如鳳林鎮、吉安鄉等地,都希望藉由酒廠的設立能帶動地方上的繁榮。
1979年,台灣省政府通過「台灣省政府公用財產置產變產作業要點」,1980年公賣局依此要點提出「菸酒增產方案」,計劃建設以生產紹興酒、啤酒、米酒、高梁酒為目標的新工廠,並報請省主席協調中央各部會以專案方式核准。花蓮酒廠依此計畫,首先申請變更酒廠原址為商業用地,另在美崙工業區購買建廠土地24.86公頃,在1988年結束舊廠業務將廠房遷至新廠。隨著酒廠遷廠也結束舊花蓮酒廠六十餘年的製酒歷史。舊花蓮酒廠原址,除配銷所繼續使用外,其餘土地閒置十多年後,目前由文建會規畫為花蓮創意文化園區,昔日釀酒之工廠,轉型為釀製創意文化之芬芳場域。

 

【資料來源:文建會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酒廠、黃文杰建築師事務所‧特別感謝花蓮酒廠協助】     ↑go to TOP

- 花蓮酒廠的故事
(一)園區說明
花蓮文化園區地址為花蓮市中華路144號,位於花蓮市中華路與中正路交界路口,土地號包括主商段117地號等15筆地號,為中華路、仁愛路、民國路與明義街共同圍繞之完整街廓,北側鄰明義國小及部分住宅區、東側近慈善寺,東南側則為遠東百貨商圈,園區總面積計3.3551公頃。土地產權原屬台灣省菸酒公賣局,1988年花蓮酒廠因位於花蓮市商業鬧區,工廠狹窄,四周道路環繞,無拓展空間,加上廠房及機械設備老舊、廢水污染問題無法克服,為配合都市計畫,遂遷至美崙工業區,基地內之建築物自1922年開始建築,至1966年完成現今之規模。基地內大小建築物34棟,除紹興酒發酵工廠維持日治時期原貌至今外,其餘較早期的幾棟建築物(如辦公廳、包裝工廠、米酒發酵工廠等)多經過整修改建,園區建築物在閒置十餘年後,財政部核准將土地變更為「公有非公用土地」,2001年花蓮縣政府在花蓮市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中,將花蓮酒廠舊址變更為「歷史風貌公園(二)」用地, 2002年9月財政部將花蓮酒廠舊址典交國有財產局管理,同年文建會選定花蓮酒廠舊址為五大文化創意園區之一,並於12月16日檢送移撥計畫書向行政院申請移撥, 2003年12月8日奉行政院核准將園區撥用予文建會,花蓮地政事務所於2003年12月31日辦竣管理機關變更為文建會。





【圖片來源:文建會】
(二)園區推動成果
自2002文建會選定花蓮舊酒廠做為五大創意文化園區,即委託花蓮縣政府文化局化辦「花蓮舊酒廠創意文化園區整體規劃、建築環境暨使用需求調查案」,並於2004年12月完成,做為園區各項建設與建構各項計劃之基本依循。
至目前成完成之工作項目計有:
1、完成園區整體發展計畫
2、完成園區土地移撥工作
3、訴訟遷移佔用戶
4、完成園區歷史建築修復計畫暨調查研究
5、完成園區地質鑽探
6、完成園區歷史建築修復工作
7、完成花蓮文化創產業研究報告
8、「花蓮創意文化園區委託經營管理案」
花蓮創意文化園區行政辦公廳、餐廳、原料倉庫等四棟歷史建築於2006年10月完成正驗,並於2007年4月12日依採購法完成專業團隊經營管理甄選。
【資料來源:文建會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酒廠、黃文杰建築師事務所‧特別感謝花蓮酒廠協助】     ↑go to TOP

- 園區定位與願景
(一)園區之定位
1. 花東地區國際觀光旅遊起點

規劃設置創意文化園區必須具國際觀,花蓮具有相當好的優勢與潛力,以花蓮2年舉辦一次之「花蓮國際石雕藝術節」為例,在2003年,參觀的人數已達10萬人次,到了2005年,由於「花蓮石雕藝術季」同時被納入文建會「2005年福爾摩沙藝術節」,參觀人數更超過12萬人次。由上述觀光客與市民之參與,已可見到花蓮藝術文化活動與觀光產業的相輔相成的成效出現,在落實國際觀光旅遊的願景同時,花蓮文化園區建構成為花東地區國際觀光旅遊起點,有很大機會。
2. 創造花蓮酒廠工業遺址再生契機
花蓮舊市區缺少大型之藝術展演空間,造成文化藝術活動相對缺乏,因此,利用園區工業遺產空間,結合政府「文化創意產業」之推動政策及東部地區「觀光產業」之發展主軸,引進良好經營行銷策略,整合在地之文化資產、歷史地景、社區營造等,讓花蓮地區之人文藝術產業在園區開花結果。

(二)園區之願景
1. 帶動園區周邊環境之再生

從1997年「台灣東部區域計畫」到2005年的「迴瀾2010—創造花蓮永續發展願景」計畫,對於花蓮所做的各項上位計畫,一再呈現出的核心價值為讓花蓮成為高消費、低污染的「觀光旅遊」城市,而園區就城市空間結構之重塑而言,做為政府公部門重大施政與資源投入,將可提供花蓮舊市區更新再造之契機。
2.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場所
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是永續發展的最佳寫照,過去園區係工業生產場所,因地處花蓮市中心區,有環境污染的情形,致遷廠至工業區,留下荒廢的工業遺址,園區的規劃設置完成,將讓我們對永續環境的塑造更進一步的瞭解。
3. 生活與體驗的空間
未來園區的型態是融合,在人為與自然、新與舊、工業與生態之間,環境之營造有正面提昇的幫助,是一種新的空間體驗,他所傳達的將是一種「生活」的態度。
4. 呈顯地方特色與形象認同
呈顯在地精神與特有的優質形象需要文化、產業、空間及經營管理為基礎,再結合區域內有策略計畫之執行,將為地方帶來經濟利益與文化活動的正面形象進而產生認同。


【資料提供:文建會】

- 全國創意文化發芽種子
【華山創意文化園區】

華山創意文化園區的前身是台北酒廠,在日據時代(西元1916年)就誕生了,原為民營芳釀株式會社,專製清酒、蝴蝶蘭、人參酒,日本政府在西元1922年借用這個民營的造酒廠,並開始建設,當時的台北酒廠,是生產日本皇軍用酒的重鎮,因此日人對酒廠相當重視,還動員了所有場內從業人員建造神社。在酒廠諸多酒類產品中,又以「紅標米酒」聞名全省。

在「華山藝文特區」時代,華山一直受到藝文界的重視與關注,也逐漸型塑這塊藝文基地成為具有原創性、實驗性、當代性的跨領域創作展現場域,隨著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及內涵的逐步明朗,客觀環境條件中消費人口對於創意產品需求市場熱絡,具有市場利基消費者導向的藝文活動,加上國內從事文創產業者對於操作的知識經驗的累積,已能將文化與消費、前衛與通俗等文化活動屬性有著創造性的結合與推展。

全部面積約7.2公頃

【台灣建築.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】

台中酒廠的前身是「大正製酒株式會社」的台中工場,1916年(大正五年)時興建的木造建物,日治時期,台中酒工廠以生產米酒及清酒著稱。台中酒廠,為目前台灣歷史最悠久的酒廠,酒廠的生產廠房於民國八十七年,遷移至台中工業區並建造另一批新廠房,而遺留台中市南區之舊址並未拆除,因此仍保有具時代特色的建築物、製酒工具及機具。2000年市政府文化局邀集專家學者評估後,將其指定為古蹟。

自文建會接管以來,極力規劃為「文化創意園區」,並從40棟的酒廠建築,挑選8棟,規劃為工作坊、展覽空間、小型實驗劇場及多功能會議展演中心,邁向設計及創意的領域。從滙集各中部地區設計系所的創意及輕工業廠商的生產力開始,達到互相交流學習機會,激盪創意火花,成為全台第一個「台灣建築.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」。

全部面積約6.188公頃
【嘉義創意文化園區】

嘉義舊酒廠興建於日治時期。昭和大正年間,為日本人經營的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嘉義工場,當時酒類開放民營;民國十一年,日本首先在台灣實施菸酒專賣制度,民營千餘家酒坊全部被總督府徵收合併,故成立嘉義酒廠。嘉義舊酒廠原為高梁酒廠,是台灣唯一生產高梁酒的地方,位於嘉義市商業活動頻繁地區,由於場地不敷使用,於 1999 年遷移嘉義民雄工業區。酒廠建物及設備於二次世界大戰時被破壞,光復後由台灣省專賣局接收修護至今,故即使有70多年的歷史,仍保存完好。

嘉義縣市所擁有之豐富農漁業資源,除了將精緻休閒農業列為重點發展產業外,「嘉義市綜合發展計畫」中明訂生化科技、藝文產業、觀光產業,將是未來嘉義市重點扶植之產業。

全部面積約3.985公頃
【台南創意文化園區】

台南創意文化園區原為台南台灣菸酒公司台南營業處直至2006年10月17日始完成搬遷事宜,並於10月24日奉行政院核准將園區撥用予文建會。以地區生活與文化特性為主,規劃六大發展方向—藝文擴散中心、文化育成中心、知識整合中心、價值創新中心、利潤管理中心,以及交通服務中心。其中,前三項之藝文擴散中心、文化育成中心、知識整合中心,屬本會主要任務之部分管轄範疇,第三項至第五項之知識整合中心、價值創新中心、利潤管理中心屬經濟部之部分核心業務,最後一項的交通服務中心,係為因應區域需求特性所設,亦即目前台南市欠缺基本公共交通與運輸系統。其園區定位可以用「文化生活與產業環境之整合創新平台」來形容。

全部面積約0.97公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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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
營運單位:財團法人東海岸文教基金會
協辦單位:花蓮縣文化局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酒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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